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单位 |
1 | 学校“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抽查 | 每年3-4次 | 信阳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2 | 公共娱乐场所“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抽查 | 每年3-4次 | 信阳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3 | 服务业经营性场所6月份“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抽查 | 每年3-4次 | 信阳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4 |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 每年3-4次 | 信阳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5 | 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 每年1次 | 高新区税务局 |
6 | 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 | 每年2次 | 高新区税务局 |
7 | 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或者情况 | 每年3次 | 高新区税务局 |
8 | 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 每年4次 | 高新区税务局 |
9 |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 每年1次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 |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 每年1次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 |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每年1次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2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每年1次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3 | 特种设备检验信息 | 每年2-3次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4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 | 每年2-3次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5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遵守本法情况的行政检查 | 每年2-3次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