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开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相关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kp8VtDtbacgPVVdq1yGnA 提取码: bcxq

2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委托单位索取纸质版报告书。

委托单位: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部

联系人:吴部长

联系电话:0376-3700016

邮箱:gycjsj@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信阳市迎宾大道6号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部

评价单位: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55230988

邮箱:905047500@qq.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银兰路交叉口M3美立方B5-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JJDjGiSWykl3xcMjhTGUA 提取码: d7uc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意见,并尽可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参与本公众调查。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实施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