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全区项目建设,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责任,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类评价的原则,注重日常工作,全面准确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及其全体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首席代办员、首席服务员。


第二章 项目专班推进与管理

第四条  调整信阳高新区重点项目“专班+观摩”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总指挥长:徐明春

长:金  

副指挥长:刘晓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晓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凡、沈云任办公室副主任。

  实行领导干部分包项目制度。明确项目分包处级领导、科级责任人,建立工作专班,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模式。分包领导及工作专班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手续办理、建设进度等直至项目竣工投产的全过程。

 实行项目建设和手续办理节点推进制度。一个项目、套报表(基本情况及建设计划表、每期建设进度表、每期手续办理进度表,本方案中一期为20首席服务员、首席代办员按照自开工之日起,到项目竣工投产为止,制定项目建设总体计划;每年年初或自开工之日起,制定或调整当年项目建设计划(计划调整需报党委会审批)要具体,要分别定时限、定标准、定任务、定责任人。在建设计划表的基础上,各项目建设指挥部要建立项目建设进度和手续办理台账,实行手续办理交办制,由项目科级责任人向手续办理主体进行交办,办理主体为各承办职能单位;限时办结制,办结时限按《关于信阳高新区 2023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及手续办理时间节点的通知》规定执行;专人办结制,各部门手续办理首席代办员或具体经办人,全程跟踪负责,定期更新,作为工作开展和考核的依据。

 实行项目每期制度。一期为20,一期一汇总、一通报。各项目建设指挥部确定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责任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及信息联络员(指挥长分管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信息收集报送和反馈,每次观摩前两天将项目本期征地拆迁进度建设进度(包括场平,厂房建设、装修,设备安装等)、手续办理情况(主要包括公司注册、项目备案、环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消防设计图审、人防、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计划等及时报送企业服务部企业服务部负责汇总项目建设信息,更新台账。

 实行项目观摩点评制度。原则上20天为一期,由区主要领导带领区处级领导组成观摩团开展项目建设现场观摩点评,其他随行人员包括一办五部、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及中心园区、平桥园区、上天梯园区、明港园区主要负责人。观摩团现场听取各项目首席服务员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下期主要任务。处级以上领导根据项目台账和形象进展,综合研判,对项目建设情况现场打分。观摩现场调度由企业服务部牵头组织实施。

第九条  实行项目退出机制。项目出现以下情况退出观摩:一是对已建成投产的项目实施退出,企业服务部和项目首席服务员继续做好服务工作;二是占用稀缺的土地、厂房等资源建设进度缓慢或停滞的项目;三是闲置土地即完成土地招拍挂程序未及时交清土地出让金或已办理土地手续未动工开发满一年、动工开发但开发面积不足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已完成投资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满一年的建设用地,由企业服务部重点项目办下发整改通知书,指挥部、项目方拟定整改方案,报重点项目办备案,随后启动三约谈整改机制。一是由项目首席服务员牵头对项目业主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整改限期为20;二是整改到期后未达到要求由项目建设工作包保处级领导对项目业主进行约谈,整改限期为20;三是整改到期后还未达到要求或项目业主不接受整改的,报党委、管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整改限期为20,整改到期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由企业服务部报管委会决定后退出观摩,由项目指挥部牵头组织项目退出清算工作,清算期限为60天。

 实行项目例会制度。每次现场观摩活动结束后,召开观摩点评会议,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结,研究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明确到项目建设指挥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主体及时间节点,列入下一步工作计划。每三期召开例会,梳理汇总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形成工作报告,及时报请市政府、市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年底召开总结大会,对全年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会议由区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第三章 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  实行量化考核制度。按项目对项目建设指挥部进行观摩、考核,基础100分,每针对征地拆迁进度、手续办理进度、建设进度分别进行打分扣分因素:每发生一次漏报、误报、瞒报台账的,扣3分;不能及时解决会议安排的事项提出的问题,扣3分。加分因素:项目提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的,每提前一期3分;项目提前竣工投产的,每提前一3分,一期为20天。项目竣工投产需要企业负责人签字认可。按任务落实办理情况(办理手续、其它交办任务)对相关部门、首席代办员、首席服务员、具体经办人进行考核,考核手续办理或交办工作任务未按照节点完成的,每项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对按时或提前完成的加3分,记入项目指挥部总成绩,作为表扬或批评相关职能部门及首席代办员或具体经办人依据。

第十二条  实行10天一考核和20天一观摩制度。10天一考核由区党政办纪委企业服务部规划建设部、高发集团各指派1名同志组成5人考评组,人员要相对固定,由企业服务部牵头实施。10根据各指挥部报送的台账信息,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走访查看根据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投产达效情况等3个部分进行打分,打分成绩按60%比例计入观摩各项目成绩同时根据项目手续办理进度分别对职能部门进行打分,考核成绩在重点项目微信群予以公示。观摩团每20根据项目节点计划、建设进度、手续办理、任务落实等情况,结合施工现场,对项目进行量化打分,打分成绩按40%比例计入观摩各项目成绩,党政办会同企业服务部及时汇总计算出项目观摩得分观摩得分=七人考评组打分的60%+区领导观摩打分的40%),成绩现场公布。观摩点评会议上,对观摩排名靠前的3个项目进行表扬,项目指挥长会上作交流发言,公示亮红旗;对观摩排名最后的项目指挥长会上作表态发言;对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项目,通报批评指挥部;对连续三次排名后的项目,对指挥长诫勉谈话按时完成手续办理任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上进行表扬,负责人会上作交流发言;对首次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手续办理任务的职能部门在会议上进行批评,负责人会上作表态发言;对连续期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职能部门通报批评职能单位、首席代办员;对连续期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职能部门,对职能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

第十三条  实行三期一季度排名和年度考评奖惩制度。由区党政办会同企业服务部进行考评,每三期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季度排名。对各观摩项目的每期得分加总后取平均值,得出项目三期观摩得分,根据得分情况,对排名靠前的5个项目建设指挥部分别进行表彰。项目方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建设任务,可颁发锦旗予以嘉奖,激励其继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年终开展年度考评,参照月度考评办法进行打分排名,表彰先进、约谈后进。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记入干部考核档案,作为提拔任用的依据。若一人同时受到一项以上表彰或处罚,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  实行不定期督导制度。由区纪委组织不定期督导检查,凡发现项目进展情况与上报情况不符或存在明显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视情况报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  方案由区党政办企业服务部具体解释。

第十  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