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市直驻高新区各单位,区属各国有公司: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的通知》,高新区营商办对各单位的宣传报送工作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12月份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送情况
根据市里要求,此次统计只对市级以上媒体发布信息进行统计,同一信息重复发表以级别最高媒体进行统计。12月份共接收各单位报送宣传信息20条,区营商办经多平台梳理共向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报送28条。
二、存在问题
12月省级以上媒体信息共计17条,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等单位报送宣传信息入选信阳营商公众号案例,同时税务局《实事暖民心,服务促发展》的“枫桥式”税务经验被新华社刊发。但仍存在部分单位开展宣传工作主动性不高,信息报送不及时或不报送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认识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市里每季度会对全市各单位宣传信息情况进行通报,结果纳入全市营商环境季度考核。各单位要把做好宣传工作做为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点任务。二是要注重宣传质量,在惠企纾困政策、创新举措、典型经验、助企举措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进行宣传,提高宣传信息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官方平台采用率。三是要明确宣传重点,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为着力点,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宣传营商环境工作动态、政策新规、改革措施、创新亮点、典型案例。四是严格按照模板要求报送市级以上媒体宣传信息,每月23日前按时报送当月宣传信息统计表。五是各单位要积极向区营商办进行投稿,区营商办择优选取优秀案例收录《优化营商环境“半月谈”》并向市、省媒体进行推送。六是各单位每月市级以上媒体宣传信息不少于3条,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全区季度考核日常工作。
附件:12月份各单位报送宣传信息统计表
信阳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月3日
附件
12月份各单位报送宣传信息统计表
单位 | 总计 |
党政办公室 | 4 |
行政审批局 | 3 |
珍珠路街道办事处 | 3 |
税务局 | 3 |
汇众公司 | 2 |
城东街道办事处 | 2 |
投资合作部 | 1 |
创新发展部 | 1 |
企业服务部 | 1 |
规划建设部 | 0 |
计划财务部 | 0 |
总工会 | 0 |
机关党委 | 0 |
中心园区管理办公室 | 0 |
平桥园区管理办公室 | 0 |
明港园区管理办公室 | 0 |
上天梯园区管理办公室 | 0 |
公安分局 | 0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0 |
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 0 |
消防救援大队 | 0 |
高发投综合事务部 | 0 |
高发投资产运营部 | 0 |
高发投工程建设管理部 | 0 |
高发投财务管理部 | 0 |
高发投人力资源部 | 0 |
高发投对外招商合作部 | 0 |
华上建设公司 | 0 |
景晟市政公司 | 0 |
高晟置业公司 | 0 |
华绘设计公司 | 0 |
豫政物业公司 | 0 |
汇盈公司 | 0 |
汇智公司 | 0 |
汇泽实业有限公司 | 0 |
巨业建投公司 | 0 |
汇创担保公司 | 0 |
旭通实业公司 | 0 |
申融资产管理公司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