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信阳工业城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及其他重大工业项目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2-12-21 17:07:25   信息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信阳电子信息产业集聚示范区精神,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培育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入驻信阳工业城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及其他重大工业项目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对于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地价。下同)在5000—30000万元人民币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0—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工业项目:
(一)地价,通过奖励形式,使实际地价降到国家公布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二)税收,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收益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奖励,后3年减半奖励。
(三)配套服务,从项目入驻始,根据项目方实际需要,信阳工业城为其项目筹备和管理人员办公、居住场所提供一定期限的补贴,补贴标准按《信阳工业城标准化厂房、公租房、办公用房企业租赁补贴办法》执行。
二、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除享受前述优惠政策外,还可“一事一议”,另行商定其他优惠政策。
三、本优惠政策由信阳工业城管委会负责解释。